第二天一早,兄弟俩的父亲回到家中发现地上全是血迹,小阳满脸是血地昏倒在床上,小坤则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经抢救,小阳捡回一条命,而小坤在当晚死亡。
警方推定案发时间在当天23时左右,根据鉴定,小坤系被他人扼颈致机械性窒息合并头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而亡。小阳则为头部受钝器所伤致颅脑外伤,属六级伤残,并构成重伤。
锁定嫌犯
康某DNA与现场血样吻合
案发半个月后,警方根据现场的脚印、衣物及血手印等证据,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时年30岁的康某。据查,康某此前曾因猥亵妇女及抢劫罪获刑,2010年刑满释放。
该案材料显示,在最初接受警方讯问时,康某称并不认识小阳及其父母一家人,也不知道他家住在哪里。案发当天下午,他和朋友在自家喝酒,十四五瓶啤酒下肚后,朋友们就都走了。之后有同学打来电话,他就到同学所在的饭馆喝酒。喝了几瓶之后,同学带他去了酒吧。之后的事就记不得了。
2011年10月31日,康某被刑拘的第二天,警方的讯问笔录显示,康某第一次承认杀死了小孩。康某供述,他记不清案发当天穿的什么衣服,只记得在案发第三天将案发当晚所穿的拖鞋扔到了垃圾堆上。至于作案原因,康某沉默约一个小时,称记不清了。经过送检比对,康某的DNA与案发现场衣物的血样一致。同年11月5日,康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伤者证言
小阳称案发时听到房东说话
案发后,由于小阳头部受伤一直在治疗恢复中,因此直到半年后警方才对小阳进行了询问。
2012年4月1日,初步恢复意识的小阳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表示,只记得当晚8时睡觉,其他的记不清楚。由于小阳称脑袋涨得慌,感觉好像有东西往外钻,警方便结束了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