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贷款不购车
直接装进腰包
陈某办好购车贷款手续购车后,要么把车低价卖掉,要么抵押给他人偿还高利贷。后来发展到干脆从银行提出贷款后不去购车,直接装进自己腰包,仅此一项,就有15辆车的贷款未用于买车,直接被陈某还债或挥霍了。
警方初步查实,陈某伙同云某、时某以零首付购车为名,先后对57个购车客户进行所谓的购车贷款手续。其具体流程是:购车客户提出申请,由汽贸公司业务员前往办理担保手续,让购车人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收入证明以及亲朋好友、左邻右舍的担保材料等,在交付300元的评审费以后,担保手续经云某审核把关,上报云某所任职的融资担保公司审核,经融资担保公司给所贷款银行付上担保金后,按70%向龙辉汽贸公司发放贷款。
陈某拿到贷款后,需付售车厂家30%的首付款,车辆才能到位。在所购车辆运到后,陈某并没有将车交给购车客户,而是采取低价抵押的方式,或是通过网上变卖,用来偿还高利贷。后来陈某拿到15个客户的购车贷款后,干脆车也不购了,直接挪作他用。到案发时,陈某累计涉嫌诈骗57个购车客户的银行贷款692万余元。
与陈某同案的云某为临沂某担保公司业务员,陈某在成立汽贸公司前就与云某结识。为了达到少付银行保证金的目的,云某私改发票。陈某则采取高买低卖的方式,先后与临沂、淄博、济南等地的购车者进行网上买卖,一辆价值十多万元的新车,仅以6万元卖出。
办案民警介绍,该案跨区域大,涉及临沂一家知名担保公司、3家银行和57名购车人,案值达692万余元。陈某所诈骗的款项,一是被他用来偿还高利贷,二是填补了高买低卖的差价,还有一部分被云某操纵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