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贸公司以“零首付”为诱饵,欺骗购车人签订高息车辆抵押借款合同,再利用骗取的银行贷款提出车辆,进行变卖、抵押,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骗得57人银行贷款692万余元。近日,这一特大诈骗案被临沭警方侦结,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移诉到检察机关。

  齐鲁晚报记者高祥

  通讯员陈兆永王逢

  为还债铤而走险

  实施系列诈骗

  今年7月22日,临沭警方先后接到本县及郯城县宋某、曹某等人报案。曹某称,2014年8月,临沭龙辉汽贸公司陈某凭曹某的车贷手续,骗取临沂某担保公司在银行担保的车贷147495元,购买了一辆轿车,后陈某将该车抵押给他人,现陈某下落不明。另外,宋某等人被骗近30万元。临沭警方随即以陈某涉嫌诈骗犯罪立案侦查。

  经查,陈某今年29岁,临沭县大兴镇农民,2012年成立龙辉汽贸公司,身为法人兼总经理。民警调查发现,陈某所经营的汽贸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在获取陈某涉嫌诈骗宋某、曹某等3报案人40余万元的证据后,临沭警方遂对陈某进行网上通缉。

  7月24日下午,专案组获悉陈某在临沂市区出现的消息后,民警火速赶往临沂市,在兰山警方的协助下,于当日下午5时将陈某抓获。9月22日,同案犯罪嫌疑人时某落网,另一嫌疑人云某在逃。陈某交代,他的汽贸公司成立后,曾一度生意红火。因经营理念差异,跟他合作的合伙人抽资撤股。为避免资金链断裂,他只好借高利贷维持经营。他以高于银行3倍、5倍甚至10倍的利息吸筹资金,最高时高利贷款项高达300余万元。在高利贷的沉重利息下,他由开始的借债经营变为资不抵债,为还债他铤而走险,一步步开始了系列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