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持续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并将此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紧盯“小微权力”,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兰考县城关乡金营村党支部原书记贾贵州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2012年4月,贾贵州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并参与招商引资企业办公楼供料项目,从中谋取利益0.4万元;2013年7月,金营村委挪用建设项目地面附属物补偿款16.54万元,用于村务开支,对此,贾贵州负直接责任;2014年12月,贾贵州安排会计虚开建筑工程发票套取现金0.6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5年9月,贾贵州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鲁山县马楼乡民政所挪用抚恤补助资金等问题

  2010年1月至2014年12月,马楼乡民政所违规挪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共计9.95万元,用于单位支出,对此,民政所所长朱小庭负直接责任;2012年2月至8月,朱小庭利用职务便利,虚列支出0.54万元,据为己有。2015年12月,朱小庭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潢川县桃林铺镇周寨村挪用惠农资金问题

  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周寨村委分别挪用水稻保险赔偿款3.86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7万元,以及2002年以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4.33万元,用于村务开支,对此,周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杨金中负直接责任。2015年12月,杨金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浚县支公司原经理张保平等人套取支农惠农专项资金案件

  2012年1月至2013年10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浚县支公司原经理张保平、副经理付永熙,在办理浚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过程中,进行虚假小麦、玉米保险投保,套取各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440.86万元。后又伙同该支公司理赔部经理张春晖编造虚假保险事故,骗取理赔款438.24万元。2015年8月,张保平以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付永熙、张春晖以滥用职权罪被判处免于刑事处罚;对非法所得1440.8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