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融媒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李扬 姚晓芹 文/图

  借款数十万元长期不还,出门却开着宝马车,昨日(22日)上午,襄城县法院依法将该名老赖的宝马轿车予以扣押。

  被执行人王某某因急需资金,于2017年8月27日向李某某借款共计10万元,双方约定月息3分,并由赵某、余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经李某某多次催要未果,李某某将三人诉至法院。

  襄城县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某偿还李某某10万元及利息,赵某、余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因王某某、赵某、余某均未履行,李某某向襄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三名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三人仍拒不履行,也未申报财产。

  执行期间,干警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有一辆宝马轿车。22日上午,襄城县法院迅速执行出击,执行干警来到王某某居住的某小区,未发现王某某本人,却在小区楼下发现他的宝马“坐骑”,依法予以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