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原标题:《“患者病床上被砸伤”追踪: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赔偿转院诊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韩争强 /文图

  “感谢东方今报·猛犸新闻帮助我们普通市民维护合法权益,在你们关注、报道下,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赔偿了俺母亲住院被砸伤后转院治疗期间产生的诊疗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谢谢你们!”11月23日上午,许昌市建安区黄女士向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打来了感谢电话,通报了他们与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产生的医患纠纷问题最新进展情况。

  今年6月17日,黄女士的母亲安某因患常见病——高血压、糖尿病来到位于许昌市建安区永宁街的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接受康复治疗。

  经过11天的住院治疗,本就病情不太重的安某,血压、血糖都稳定了,经过多日休养、治疗,老人的身体状态和精神状态恢复得不错。6月28日上午,家属经与医生沟通,结合安某身体状况,医生认为其符合出院条件,并计划第二天(29日)办理出院手续。孰料,几个小时后却发生了意外。

  当日下午1时许,背靠窗户,侧卧在病床睡觉的安某,被上方突然坠落的一个约1米高、0.7米宽的纱窗扇砸中了头部,造成太阳穴等部位明显外伤。病床上、睡梦中突然遭受到坠物砸击,连惊恐带被砸,安某的血压随即迅速升高,心律不齐,心肌出现缺血,当时就失去了意识。一直到当日晚上8时,黄女士说,她母亲仍然昏迷不醒,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除了给吸氧外没有采取其他救治措施。

  值班医生说,不满意他们的诊疗措施可以转院。当日晚10时许,黄女士在与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协商诊疗问题无果后,将母亲转入许昌市中心医院急救。

  许昌市中心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安某有头部外伤、Ⅱ型糖尿病、高血压病、后循环缺血。后经在该院住院治疗,安某神志恢复清醒,血压恢复正常,经检查无大碍出院。

  黄女士认为,她母亲在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在病床上被砸伤,该院应该承担责任,支付相应的治疗费用。而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则认为,虽然安某是在住院时被医院坠落的纱窗砸伤的,但是,解决此问题必须走医疗事故鉴定,划清责任后再解决。患者家属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划分清责任再解决,患者家属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医院维权。医院与患者的关系随即僵持。在多次奔波无果后,黄女士无奈之下求助东方今报·猛犸新闻帮助其维权。

  7月3日,东方今报·猛犸新闻以《患者病床上正休息纱窗扇突然坠落砸住头 事发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为题,推出记者跑腿调查报道。多家门户网站以《许昌一患者病床上被砸伤 医院拒绝治疗》为题进行了转载,中华网等网站以《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一患者在病房被突然坠落的纱窗砸伤致病情加重 院方:意外,可以直接起诉》为题进行了转发。此事也引起了许昌市卫健委、建安区卫健委领导的关注。

  据了解,在多方关注下,11月19日下午,在建安区卫健委,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与患者安某家属达成解决协议:

  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赔付安某转院到许昌市中心医院后发生的诊疗费4500元,同时赔付在该院住院期间产生的护理费、误工费1100元。

  11月23日下午,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陈晓珂向记者证实了此事。

  患者安某在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的遭遇报道后,有多名读者给记者反馈信息说,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不是公办公益性医院,其实是一家民营医院,院名已经违规用“人民”两字多年。后经记者核实,该院确实是一家县级民营医疗单位,隶属于许昌同济总医院。

  记者11月25日查询该院网站时,在医院概况栏目里看到,近1000字的医院介绍里,刻意回避了这一点,只强调自己是一所三级甲等医院,没有说明医院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