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近日,三门峡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三门峡市粮食局原财务科科长王洪元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12月13日,王洪元前往海口市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王洪元绕道昆明停留3天。返回后,王洪元违规将昆明旅游相关费用在三门峡市粮油总公司报销。三门峡市粮食局给予王洪元行政警告处分,免去其三门峡市粮食局财务科科长职务。
三门峡市商务局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郑袁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09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收受赵某某、王某某等三人礼金共计58000元。三门峡市直纪工委给予郑袁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陕州区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副主任科员郑宗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3年6月, 时任陕州区文物地质钻探公司经理的郑宗仁在公司没有购车编制的情况下,购买一辆车牌号为豫MJ9175的别克牌轿车,入户在本人名下,作为公务用车使用。陕州区纪委给予郑宗仁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车辆予以收缴。
灵宝金源金属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杨建高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
2016年1月20日、21日,杨建高分别在其居住的小区和酒店为儿子婚礼设宴共计38桌,并设置礼桌。灵宝金源金属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给予杨建高党内警告处分。
渑池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符志贤公款旅游问题
2014年11月24日,符志贤一行4人前往海口市学习培训,培训结束后,符志贤擅自决定滞留海口和三亚,延迟3天返回。返回后,4人违规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在单位报销。渑池县纪委给予符志贤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卢氏县朱阳关镇中学校长卫铁牛违规发放福利津贴问题
2011年至2013年,朱阳关镇中学违规为全校40余名教职工发放福利、补助费共计22800元。卢氏县朱阳关镇党委给予卫铁牛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