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粽师”粽子到底是属于河南三全食品公司还是山东某公司的?淘宝网店销售假冒“波司登”蚕丝被会不会犯罪?昨天,省高院发布的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揭晓了这些答案。同时,省高院发布了2015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下称《白皮书》)。去年,全省法院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87件,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42人。

  郑州晚报 记者 鲁燕

  ■背景知识

  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

  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第35届系列会议就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共同提出的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提案进行讨论,经审议宣布: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正式生效日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宗旨是在全世界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我省知识产权白皮书发布

  去年全省受理

  知识产权纠纷案4250件

  根据《白皮书》,随着我省商标注册量、专利授权量大幅增长,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也大幅度增加。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250件,同比大幅增长。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450件,其中著作权案件1920件,同比上升35%;审结商标权案件777件,同比上升21%;审结专利权案件332件,同比上升43%;审结不正当竞争案件196件,同比上升54%。

  42人获3年以上7年以下

  有期徒刑

  2015年,全省法院依法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87件,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42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69人(不包括适用缓刑)。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十大督办案件之一的宗某某等28人制售假冒“金龙鱼”“鲁花”注册商标生产食用油案,依法对28名被告人分别处以12年零6个月至1年零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704万元。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八大典型案例”。

  逐步提高

  民事侵权赔偿数额

  依法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339件,在法律允许的幅度内提高赔偿数额。如依法审理晋江福源食品公司诉某食品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查明被控侵权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基础上,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0万元。对非法获取富士康公司及美国苹果公司计算机数据,将“水货”苹果手机刷机谋利的吴某等9人除分别依法判处二至五年有期徒刑外,并处罚金441万元,且罚金全部执行到位。

  保护知识产权

  十大典型案例摘选

  案例1 “一代粽师”谁家的?

  2007年,河南三全食品公司与销售商签订“三全凌龙舟粽”“一代粽师”粽子的销售合同。2008年5月,山东某公司申请注册“一代粽师”商标,后被核准。

  2011年,山东某公司向三全食品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立即停止生产侵犯其“一代粽师”商标专用权的粽子商品。三全请求法院确认,其使用“一代粽师”标识不侵权。郑州中院一审支持了三全食品公司的诉讼请求。山东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省高院审理后认为,三全食品公司“三全”及“三全凌”商标显著性较强,且在山东某公司申请“一代粽师”注册商标之前,即与国内一些销售商签订合同,经过长期使用,已经形成较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不存在攀附山东某公司商标知名度以及商业信誉的主观恶意,故维持原判。

  案例2 盗“苹果”数据,帮人“改机”“解锁”被判刑

  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吴某等人违反富士康公司的保密规定,以秘密安装无线路由器的方式侵入了苹果公司的网络,下载应用软件程序,通过为他人“改机”“解锁”手机共9000余部,违法所得共计300余万元。

  郑州中院一审认为,吴某等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吴某等9人分别判处2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441万元。

  案例3 黄金壮骨酒傍“四知堂”老字号,被判侵权

  《汝州市志》记载:四知堂药酒于1915年由杨其贤创制,该名称来自“天知、地知、你知、我知。”1956年,杨其贤第五代孙杨德新将药酒秘方献出。1996年,河南四知堂制药公司注册“四知堂”商标。“四知堂”药酒后被授予河南老字号和中华老字号称号。

  某保健食品公司聘用杨德新后人生产黄金壮骨酒,宣称“四知堂”药酒正式批准更名为黄金壮骨酒,并对其药酒的疗效进行宣传。某科技公司在其销售网站上也将黄金壮骨酒介绍为四知堂药酒。

  平顶山中院经审理认为,这家保健公司和科技公司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两家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河南四知堂制药公司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