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郑州市政府政务服务网发布了《郑州市火车站西出口广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审计发现多项问题,全文如下:

  郑州市火车站西出口广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公告)

  2016年第30号(总第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6年5月19日起,对郑州市火车站西出口广场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郑州火车站西广场工程由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和拆迁补偿二部分组成,是郑州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工程。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08〕34号文批复《郑州市火车站西出口站前广场及地下停车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郑发改设〔2008〕223号文《关于郑州火车站西出口站前广场及地下停车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总概算核定为116686万元(含征地拆迁费)

  以郑发改投资〔2006〕604号文、郑发改投资〔2007〕 217号文、郑发改投资〔2008〕 265号、郑发改投资〔2009〕592号文下达城建投资计划,该项目投资计划116686.33万元(含拆迁资金77231.77万元),其资金来源为地产集团融资。

  郑州火车站西广场建设工程拆迁经郑州市发改委郑发改投资[2016]642号、[2007]217号立项批复,郑州市规划局[2007]郑城规管许字012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郑城规地[2008](120)号关于郑城规管许字012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批复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郑拆许字[2009]第00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

  郑发改城市[2009] 544号文将西广场建设工程拆迁补偿总概算由116,686万元调增23,434.38万元,只调整拆迁费用,工程投资不予调整,调增后的总概算为140,120.38万元,其中,拆迁补偿费用为98,763.29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郑州市中原路与太和路交叉口西南角。东邻新建西站房外站坪,西邻京广路,北至站北街,南至站南街,占地总面积15.17万平方米。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站前广场工程总建筑面积11.1万平方米,其中站前集散广场4.6万平方米,北侧公交站及郊县车停车场2.9万平方米,南侧社会大型车辆和出租车地面上下客区停车场3万平方米,主要地面道路为站南街和站北街,长度分别为182米和172米。地下停车场工程总建筑面积6.07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停车库2.63万平方米,地下环形车道及出租车候车区1.63万平方米,地下换乘大厅0.46万平方米,通道及商业、配套用房1.35万平方米。地下汽车库共设置小型车停车位688个。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广场、道路、交通、排水、给水、景观、照明、燃气、热力等分项工程。

  郑州火车站西广场建设工程拆迁二00七年六月开始,拆迁范围为郑州市规划局[2007]郑城规管许字(012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太和路以西)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及其构筑物。规划红线包括:

  太和路2-19号、25号、54号、57号、60-78号;蜜蜂张街88号院的7号楼、4号楼、太和路环卫中转站;马砦街37-44号、60-67号、260号、中工房36-70号、79-96号(包括中工房大昌院2号楼以北平房)。

  刘楼:30号-35号、37号-119号、137号-171号、181号-312号、刘楼二七区文教1号楼;京广北路17号-27号;太和路160号、168号-253号。

  郑州火车站西广场建设工程拆迁补偿涉及1845户个人及单位,其中一期748户、二期1097户。

  (二)项目招投标情况

  2008年3月25日项目部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人,代理本工程的施工、监理、扶梯、空调、风机、融雪、消防、智能化、石材、精装修、绿化、照明、供配电等招标事宜。

  工程施工招标于2008年5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2008年6月3日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确定施工一标段中标单位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二标段中标单位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施工监理招标于2008年5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2008年6月4日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精装修招标于2009年6月5日发布招标公告,2009年8月27日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为郑州康利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消防工程招标于2008年8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2008年10月21日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为郑州建东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空调主机和新风空调招标于2008年10月22日发布招标公告,2009年2月13日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为鸿大工程有限公司。

  智能化系统施工招标于2008年12月8日发布招标公告,2009年4月23日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河南丹枫科技有限公司。

  风机招标于2009年3月5日发布招标公告,2009年4月8日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河南中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灯具采购及安装招标于2009年8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2009年9月15日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河南新中飞科技照明电子有限公司。

  室外给水施工招标于2009年11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2009年11月15日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为郑州自来水工程公司。

  交通引导系统招标于2010年3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2010年4月9日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河南路路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自动扶梯购置及安装工程招标于2009年1月5日发布招标公告,2009年2月12日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河南奇盛科技有限公司。

  电力招标于2009年9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2009年10月16日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确定一标段中标单位为海南金盘电气有限公司,二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索凌电气有限公司,三标段中标单位为郑州祥和集团上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绿化施工招标于2009年8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2009年9月16日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河南翰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绿化施工北侧广场及南侧补充部分施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于2013年11月15日在郑州市“一站一桥一路”工程建设项目部(华原宾馆三楼)会议室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河南四季春园林艺术有限公司。

  自动融雪和喷淋管道防冻伴热系统购置招标于2009年6月5日发布招标公告,2009年6月25日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武汉鼎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为保证拆迁工作顺利实施,郑州市地产集团作为拆迁人,委托郑州市二七拆迁安置补偿事务所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除工作。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郑州市地产集团收到郑州市财政局拨付郑州火车站西广场建设工程及拆迁补偿资金607830000.00元。其中:2007年收到财政拨款150000000.00元,2008年收到财政拨款243000000.00元,2009年收到财政拨款为40000000.00元,2013年收到财政拨款124330000.00元,2014年收到财政拨款30000000.00元,2015年收到财政拨款20500000.00元。

  郑州市地产集团承担的郑州火车站西广场建设工程及拆迁补偿账面支出总额1669287791.25元,其中:截止2015年12月31日郑州市地产集团支付拆迁补偿款账面金额为1337671876.25元,郑州火车站西广场建设工程账面支出金额331615915.00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在项目财务收支方面,项目部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状况,财务核算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各项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方面,项目部按照规定办理了有关立项审批手续,对主要工程施工和监理进行了公开招标;但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工程设计未招标、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设计未招标

  经查该项目工程设计未实行招标,是由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所与郑州市建筑设计院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金额为7603700元。

  (二)消防检测工程未经批准采取邀请招标且评标委员会组建不符合规定方式

  经查消防检测工程未公开招标,工程建设项目部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评定,中标单位为河南丰达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133540元;其所请评标专家来自设计、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部内部人员,不符合招投标法规定的有关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要求。

  (三)合同签订不规范

  经查,该项目在合同管理中,合同签订不规范。如:工程建设项目部与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和郑州市建筑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甲乙双方均未签日期;与郑州市祥和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火车站西广场电缆进入电力公司管道合同甲方代表未签名,乙方未签章、签名;与郑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签订的技术咨询合同未明确约定双方各自承担的违约责任。

  (四)项目资金未按规定单独建账

  经查,该项目部自2008年建账起,将“火车站西出站口广场工程” 和“郑州市中心区铁路跨线桥工程”支出未按规定单独记账,而作为一个项目合并记账。

  (五)工程造价不实

  该项目报送工程结算金额为385286284.69 元,审定金额为365103583.18 元,审减金额为20182701.51元,审减率为5.2%。

  (六)计入不属于本项目支出费用

  郑州市地产集团2011年1月85号会计凭证计入的不可预见费1442863.87元,其中1153993.87元属于京广、京沙项目不可预见费,多列支出。

  (七)费用归集出现差错

  2010年8月份150号会计凭证付广发银行贷款利息6814500.00元,应计入融资费用科目,单位账面误入“房屋拆迁补偿费”明细科目;2011年1月85号会计凭证发生不可预见费288870.00元,应计入不可预见费明细科目,单位误入“房屋拆迁补偿费”科目。

  (八)原始凭证不完整

  2008年12月103号会计凭证,未付转账说明及转账依据,凭证缺少附件依据。

  四、处理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郑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建议工程建设项目部执行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和资金的预算、控制工作,依法、合理使用建设资金;要切实规范工程结算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决算,并按照施工规范进行签证,以减少决算审计过程中产生的不必要的争议,确保政府投资的节约和效益最大化。

  五、郑州市“一站一桥一路”工程建设项目部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郑州市“一站一桥一路”工程建设项目部正按审计要求期限积极整改。工程建设项目部应将整改情况及时对外公布。(来源:郑州市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