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通报明显区别于以往通报的地方,在于表述上的变动,在“接受组织调查”之后加上了“监察调查”。虽然是简单几个字的增加,传递出了监察委员会在反腐败斗争中将崭露头角,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纪律审查与监察调查同步进行。(编者)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杰(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杰简历 ▼

  杨杰,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4.07--1988.08郑州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生

  1988.08--1994.09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夜大教师、助理审判员(期间:1993.07--1994.08平顶山天鹰集团公司锻炼厂长助理)

  1994.09--1996.04平顶山市中级法院研究室秘书

  1996.04--1998.05平顶山市中级法院法制宣传科副科长(副科级)

  1998.05--2002.06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宣传科科长

  2002.06--2002.08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宣传科科长(正科级)

  2002.08--2006.11平顶山市中级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兼宣教科科长

  2006.11--2007.03平顶山市中级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07.03--2012.02平顶山市郏县法院院长

  2012.02-- 新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