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南阳

  原题:《关于“10.2某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殴打他人”的情况通报》 

  关于“10.2某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殴打他人”的情况通报

  2020年10月2日8时40分许,南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范蠡路南阳市行政服务中心附近有人打架。市局迅速指令仲景分局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经查,2020年10月2日上午,南阳某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袁某(男,31岁,安徽亳州人)和徐某(男,32岁,卧龙区石桥镇人)在该房地产项目开盘仪式现场,遇到另一家置业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乔某和同事在现场向客户推销其公司的房产项目,袁某和徐某认为乔某争抢其项目客源,遂伙同多名销售人员对乔某进行指责并殴打,案发后袁某等人逃离现场。

  2020年10月4日,南阳市公安局仲景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实施殴打他人行为的袁某和徐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5日和13日,并处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警方将对所有涉案人员绳之以法。

  南阳微警局正告其他涉案人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潜逃不是办法,投案才是唯一出路!公安机关敦促其他涉案人员早日投案,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