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交警部门回应“黄牌”电动车大限将至:已建议适当延长过渡期》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玮

  近日,郑州200万辆黄牌电动车过渡期将到,黄牌电动车何去何从?这一市民关心的民生话题,引发众多市民读者网友的强烈关注。11月14日,记者从郑州交警支队了解到,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向市政府提交建议适当延长过渡期,尽快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

  2018年10月12日,郑州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免费安装防盗车牌工作,车牌分为正式防盗车辆和临时通行防盗车辆两种。在集中登记备案安装防盗车牌期间:(一)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已购使用电动自行车,统一安装正式防盗车牌(绿底白字);(二)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但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统一安装临时通行防盗车牌(黄底黑字),并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非机动车通行规定予以管理,临时通行防盗车牌的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据了解,根据此前《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针对上“黄牌”的超标电动车,郑州市实行三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可以正常骑行,超过过渡期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不能上路行驶。当下,郑州市约有200万辆的“黄牌”电动车,三年过渡期已开始倒计时,“黄牌”超标电动自行车该怎么处理,成为广大黄牌车主关心的热点问题。

  11月14日,记者从郑州交警支队了解到,因电动车涉及广大市民日常出行,结合郑州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借鉴外地做法,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向市政府提交建议适当延长过渡期,尽快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