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日报

  原标题:《今日晚高峰骑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1582起!即日起,郑州交警全警上路严查这11种违法行为》

  从5月7日开始,郑州交警全警上路,开展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集中查处行动。在5月7日的第一次集中查处行动中,共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236起,其中对骑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告1582起,处罚385起;对骑电动车接打手机交通违法行为警告2起,处罚1起。

  严查11种违法行为

  从5月1日开始,《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为切实保障《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严厉查处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强化市民守法、安全出行意识,进一步改进城市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交通文明程度,从2021年5月7日开始,郑州交警在市区开展针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查处行动。

  此次集中查处行动,主要针对11种违法行为,一是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二是盗用、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三是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号牌不完整、不清晰,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四是驾驶非机动车有牵引动物、手持拨打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影响安全驾驶行为的;五是驾驶拼装的非机动车,或者驾驶加装、改装等改变外形结构或者更改技术参数影响行驶安全的;六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七是非机动车载物未采取加固措施,发生货物散落、飘洒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况的;八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明确的“闯红灯”“闯禁行”“逆行”“走机动车道”“走城市快速路”“违法载人”等其他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九是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的;十是涉嫌“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十一是涉嫌妨碍公务行为的。

  每周开展两次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全市统一行动

  此次集中行动,郑州交警共设立执勤岗位258个,除加强非机动车常态化交通秩序管理外,从5月7日(周五)起,每周开展两次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全市统一行动,交警支队全警上路,支队领导、大队领导和机关民警警力下沉,利用早晚高峰岗时间,和一线民警一起,在主次干道重点路口、路段设岗巡查,对非机动车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严格管理,并使用警务通“三教育一采集”系统进行录入,并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采集信息的运用结果。在执勤执法中,采取法制学习教育、体验感受教育、自我承诺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对不服从交警指挥的,按照妨碍执行公务移交辖区公安分局依法处理。

  下午6点40分,记者在金水东路与农业南路交叉口看到,支队及六大队交警正在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骑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阐明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督促骑行人员下次一定戴上。交警在一旁对交通违法当事人进行登记。对于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骑行人,交警还现场发放签字笔等小礼品进行奖励。在当天的查处行动中,路上行驶的电动车驾驶人约一半都戴上了头盔,较之前有了很大的提升。

  在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查处上,郑州交警还将建立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信用监管机制,依法依规纳入本市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情况与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动态管理挂钩。定期汇总“三教育一采集”采集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数据,与市文明办对接,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工作。

  郑州交警还将联合交通执法部门严厉查处使用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从事经营客运活动。

  郑州交警将通过一段时间的治理,提高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比率,减少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打造安全和谐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邢红军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