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排污+新环保法=高额罚款。不信你看,三门峡一热电厂,被查超标排污,还拒不整改,昨日又被环保厅发文按日计罚罚款232万元。这是从今年2月算起,省环保厅对该企业下达的第六道“禁排整改令”,罚款金额高达1048万元。

  □东方今报记者 付雨涵

  [事件]

  拒绝整改 又被罚232万

  第六道“禁排令”:

  5月18日省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第四次复查时发现,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2号机组外排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超标。

  6月16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第五次复查时发现,2号机组临时性停产,1号机组生产正常,外排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50毫克/立方米,超标2.5倍。

  “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应认定为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从2015年5月18日次日起至2015年6月16日期间对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原处罚决定8万元,计29日,共计罚款人民币232万元。”省环保厅发文称。

  [盘点]六道“禁排令”,累计罚款破千万

  从今年2月份起,三门峡惠能热电厂就和新环保法杠上了,到目前为止,该企业已被下达6道“禁排令”,罚款金额高达1048万元。

  第一道

  “禁排令”

  2月6日,省环境监察总队到该企业督查,1号机组外排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超标2.2倍;2号机组外排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超标3.3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给予了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第二道

  “禁排令”

  2月27日,执法人员进行了复查,1号机组临时性停产,2号机组正在生产,仍超标排放。2015年2月7日起至2015年2月27日期间对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原处罚决定8万元,计21日,共计罚款人民币168万元。

  第三道

  “禁排令”

  3月19日,执法人员再次进行了复查,1号机组、2号机组正在生产,仍超标排放。再次启动从2015年2月27日次日起至2015年3月19日期间,对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原处罚决定8万元,计20日,共计罚款人民币160万元。

  第四道

  “禁排令”

  4月18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第三次复查,1号机组、2号机组仍超标排放,被给予从2015年3月19日次日起至2015年4月18日期间按日计罚240万元

  第五道

  “禁排令”

  5月18日第四次复查中,1号机组、2号机组仍超标排放,被给予从2015年4月18日次日起至2015年5月18日期间按日计罚240万元。

  [究因]为啥排污恁任性

  在省环保厅第一次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款8万元时,该企业申辩,两台机组启动发电以来,先后完善了两台机组电除尘、脱硫设施等环保设施,同时采用目前最成熟的低氮燃烧器+SCR脱硝技术的基本方案,投资需要大量的资金,企业困难,恳请省环保厅酌情给予减免。

  该申辩并没有起到作用。之后该企业又多次以工程改造进展、罚款可能会造成工程落后等,恳请酌情减免。昨日最新处罚决定书上,企业以“电厂解决3000员工就业”再次进行申辩。

  在新环保法面前,违法成本翻了几番,“不整改还继续排污,按照法律就要面临高额处罚金,不履行处罚决定,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相关负责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