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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陈磊 特约记者 朱剑锋 通讯员 李洪波 郭鸿宇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上蔡县检察院层报的一起26年前故意杀人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核准追诉。这一性质恶劣、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危害和影响较大、已超过刑事追诉时效的故意杀人案件被启动刑事追诉程序,彰显了法律的尊严,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点赞。

  通奸杀夫26年后真相大白

  1988年,犯罪嫌疑人张某和魏某两人都居住在上蔡县黄埠镇新庄村,张某案发前任该村村委会主任,由于魏某擅长做饭,张某经常和村里干部到魏某家里吃饭,两人产生了感情。在张某的妻子去世后,两人长期通奸。为达到长期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目的,两人共谋杀害了魏某的丈夫张某某。由于魏某在案发后谎称张某某系被小偷杀害,并掩盖了犯罪事实,因证据不足于当年被释放后一直在本村生活。

  今年1月,涉嫌杀人的张某厌倦了长期流浪的生活,再加上多年来体弱多病,不想客死他乡,在被陕西省华县公安局盘查时,主动交代了自己与魏某杀害张某某的犯罪事实。华县公安局及时将此情况通报给了上蔡县公安局,上蔡县公安局一方面派人从华县将张某带回,另一方面立即布控抓捕被害人的妻子魏某。魏某到案后,对当年与张某合伙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超20年追诉尚无先例

  公安机关将二人羁押后提请批准逮捕。按照案发时《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有案件超过20年仍有必须追诉的,可以启动层报程序,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样案件在该县尚无先例。

  该院组织精干的侦查监督干警办理此案,并立即向上级院业务部门汇报,在上级院的指导下迅速开展工作。

  由于案发久远、时过境迁,原始证据材料缺失,重新侦查取证困难。为确保案件按期准确办结,承办干警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案件讨论会,就追诉必要性、案件证据的收集完善等方面积极引导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并会同公安机关承办人员制订详尽有效的讯问、询问策略方案,查阅大量法律文献及相关案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固定了大量涉案犯罪事实与追诉必要性方面的证据。

  证据充分追究刑责报最高检核准

  经院检委会讨论,一致认为,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且已排除合理怀疑,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张某一直潜逃在外,魏某也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害人亲属、当地群众和基层组织要求追究二人刑事责任的意愿强烈。因此,虽然已过20年追诉期限,但社会危害性和影响依然存在,有追诉必要性,决定对二人批准逮捕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目前,该案已被移送审查起诉,等待张某、魏某二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