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安阳8月26日电 (记者 李贵刚)26日,河南高院副院长袁永新坐堂审理了一宗“父子杀人案”,因庭审首度以案释法而备受关注。

  当日,河南高院对外公开开庭审理“张庆波、张芳廷故意杀人案”,袁永新身披法袍亲自担任审判长。

  本案被告人张芳延系被害人张某某堂叔。张芳廷、张庆波父子一审被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死刑。

  庭审吸引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地基层民事调解组织、发案村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及媒体100余人参与旁听。在袁永新的主持下,整个庭审过程举证、质证层次分明,法庭辩论激烈,法庭秩序井然有序。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庭审不仅选择在案发地公审,还首次引入以案释法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颁布了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强调谁执法,谁普法。所谓以案释法是指根据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民众关系密切的案件来诠释法律的过程。

  本案被告人张芳廷、张庆波父子仅因二分地的权属和300元小麦赔偿款,持械行凶最终酿成血案,使得同宗同祖同村的亲人命丧黄泉,也让自己锒铛入狱。

  河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称,之所以甄选此案以案释法,是因为此案是一宗典型的民转刑案件。

  被告人同村村民参与旁听后称,要学法,遇到问题要用合法的方法,不能像张芳廷父子那样,既害人还害己。

  当地基层民事调解组织负责人称,在示证阶段,法庭采取多媒体动画模拟演示的方式,通俗易懂、形象生动地再现作案过程,起到了很好的以案释法效果。

  庭审持续数小时后,张芳廷、张庆波最后陈述向被害人亲属道歉,并表示认罪伏法。袁永新宣布此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