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
今年以来我省反腐持续高压,在大力打虎的同时,也在使劲拍蝇,8月28日上午,省纪委再次通报了八起查处的典型案例。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李功:骗取拆迁补偿款
2013年10月,李功伙同马寨镇张寨村原会计刘如卿,借合村并城拆迁之机,弄虚作假,骗取拆迁补偿款147.27万元。李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刘如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二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许县财政局原副局长宋流锋:滥用职权、索贿等
2012年至2013年,宋流锋利用工作之便,以协调教育工作开支为由,向辖区内部分学校报销并索取个人费用共计6.6万元。宋流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汤阴县瓦岗乡中心学校原校长张吉印:受贿
2012年至2014年,张吉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学校工程、工程款结算、安排工作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现金5.3万元,并伙同该校会计多次采取虚报发票的方法,套取国家资金设立小金库,并花费其中6.28万元购买汽车一辆归个人使用。张吉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办事处庞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春博:违反财经纪律等
2013年至2014年,刘春博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辖区内企业赞助费13.55万元设立“小金库”;利用村古庙会之机,用公款招待外村干部和办事处部分干部,共花费1.05万元;带领村“两委”干部赴山西公款旅游,花费0.77万元;为其子举办婚礼摆宴席80余桌,违规收受礼金7.1万元。刘春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招待等费用予以追缴。
●延津县小潭乡原副乡长于步颖:侵占惠农补贴资金
2011年至2013年,于步颖利用职务便利,将国家拨给小潭乡10个村的10.6万元良种补贴资金据为己有。于步颖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濮阳县海通乡商锁城村村委会原主任商少振:骗取扶贫资金
2012年9月,商少振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海通乡政府开展扶贫开发到户增收试点项目中,伙同他人编造本村70户贫困户合作种植莲藕项目的虚假材料,骗取扶贫资金24.25万元,并将其中15万元据为己有。商少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禹州市无梁镇大木厂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新树:挪用集体资金
2013年至2014年,王新树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村2组的荒山承包款10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和生意经营达6个月之久。王新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淮阳县临蔡镇吴集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勇军:挪用民生资金
2010年至2013年,张勇军私自将本村村民低保款取出,将其中9.13万元用于偿还村集体欠款;将本村8户村民危房改造资金2.98万元和2户低保款0.41万元据为己有。张勇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