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来自全省基层公安机关30名英烈母亲和妻子,从省公安厅集结出发,赴海南海口、三亚进行为期九天的健康疗养活动。这是省公安厅贯彻“大保障、大慰问、大宣传”机制,关心、关爱公安英烈家属的又一举措。
据了解,30名公安英烈全部是近年来为保卫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牺牲的我省基层一线公安民警。他们当中,有8人被批准为革命烈士,1人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称号,12人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称号。1999年7月,原平顶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长葛汉斌,为抢救落水群众英勇牺牲。1999年11月,原巩义市公安局民警马喜国,在抓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归队途中,为保护战友安全,扑向歹徒拉响的手雷,壮烈牺牲。2006年5月,原安阳市消防支队殷都中队副班长王志勇在入地窖救人过程中,不幸牺牲。2006年11月,原郸城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副所长郭用明,在协助外地警方抓捕一名抢劫犯罪嫌疑人时受伤,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2009年3月,原济源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教导员吕祥浩在追捕途中突然晕倒,不幸牺牲。
英烈离去,给世人留下英气浩荡的回忆,更给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和思念。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更没忘记为公安事业付出巨大牺牲的英烈家属,尽最大努力保障英烈家属的生活,让英雄无后顾之忧。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从优待警工作,研究建立了“大保障、大慰问、大宣传”工作机制,先后出台多项从优待警、抚恤救助、英烈关爱等政策举措,千方百计帮助因公牺牲、因公受伤致残、特困民警及家属解决实际困难。每逢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均通过走访慰问等多种形式,向公安英烈家庭传递关怀关爱。今年6月,许甘露副省长亲自到三门峡看望慰问在处置灵宝“6.12”伤人案件中光荣负伤的民警和辅警,送去粽子和鲜花、慰问金,11月6日,许甘露再次亲赴洛阳,看望慰问在“11·4”袭警案中受伤公安民警和牺牲执勤人员家属,送上慰问金。今年7月,省公安厅组织全省54名公安英烈和基层民警子女代表,奔赴内蒙古开展了为期七天的夏令营活动。
据统计,今年以来,河南省公安厅先后发放重大疾病救助金、因公伤残救助金、特困救助金累计8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