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量化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明确我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指导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按照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支出的25%~35%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据悉,这是我省首次明确的量化确定低保标准。
《通知》要求,各市、县级民政和财政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认真研究确定、公布本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时编制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据悉,目前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20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90元。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