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以来,河南省提出在县级以上机关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选拔任用和反腐倡廉四项基础制度,在各级党政机关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两项机制,经过近一年的推进落实,已在管党治党实践中取得阶段性成效。这同此前在县以下基层党组织推进的四项基础制度一起,构成河南纵到底、横到边的“4+4+2”党建制度体系,达到规范权力运行、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干部管理、坚定正风反腐的目的。
能者上庸者下为干部选任科学规范化立规
2015年9月1日,洛阳市领导干部工作动态管理平台正式投入运行。据洛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安颖芳介绍,这个平台对干部所有工作业绩可以按周、月、季、年度进行汇总,供组织和纪检部门进行业绩评价,是“互联网+领导干部”的有益尝试,为考准考实干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提供科学依据。
不仅是洛阳,为选好用好干部,河南各地都拿出了具体举措。例如,信阳市开通“信阳干部实绩网”,实时记录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结论性评价。截至目前,共收集147项、6.2万条干部实绩信息,市委选任“一把手”时,充分运用这些信息,真正让实绩突出的干部脱颖而出。
南阳市从严审查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情况、违法违规情况,通过审查机制,7人被取消选用资格,并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干部倒查选用程序,去年以来倒查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4人。
河南省委组织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以来,河南共调整“下”干部1134人,其中问责处理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达到272人。去年1-9月,涉及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信访件数量同比下降64.9%。
零容忍严追责“两个责任”落实有力
市委书记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领导职务;市纪委书记被免去职务,对其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这起发生在河南省新乡市的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而被追责的典型案例,在河南,乃至全国都引发巨大震动。
通报明确指出,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连续发生的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接替李庆贵任新乡市委书记的舒庆反思道:“有些时候,我也是磨不开情面,不能直面问题,担心处理重了,影响工作,距离中央、省委要求有差距。通报指出的问题,对我们尤其我本人是最大的警醒。”
这起案例是反腐倡廉制度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机制在河南各级党政机关,尤其是县以上机关不断得以夯实的集中体现。
据记者采访,河南各地普遍推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以“零容忍”态度执纪问责,纪在法前的要求正逐步得到落实。
例如,郑州市建立职权行使监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三个方面21项制度,去年以来共追究主体责任案件50起,问责11个单位56人。濮阳市在全省率先组建巡察机构,坚持“一案双查”,问责主体责任人83人,监督责任人21人。
据统计,去年以来,河南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党委(党组)111个、纪委(纪检组)22个、党员领导干部741人,进一步营造了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
纪律明风气正党建体系效应显现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河南各级党政机关,不仅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反腐倡廉制度、监督检查问责机制不断健全,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及权力规范行为的各项制度机制也在不断夯实。
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自去年7月起,河南在全省各级党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项治理”,着力纠正和查处10类违反政治纪律的突出问题;权力机制也不断规范,各地普遍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党建制度体系的综合效应已初步显现,一些党员干部将之概括为“四强四少”:抓党建的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显著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显著增强,领导干部的规矩意识显著增强;“一言堂”、“一盘散沙”现象明显减少,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明显减少,干部“跑、找、要”明显减少,干部顶风违纪明显减少。
党建制度体系的落地生根需要常抓不懈、持续深入。河南省委党建办专题调研显示,党建体系构建还存在不平衡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相对较好,民主集中制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呈现一定程度的抓不实的情况。
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指出,当前,河南省党建制度体系建设正处于推动之中,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不能估价过高。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推动制度治党管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