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斌 实习生 鲁艳培 通讯员 芦萍 吴红伟
把钱借出去可以获得较高的利息,面对这样的“好事”,就会有人动心。40多岁的女包工头黄某正是用这样的方法,高息借款上千万元。最终,她自己也被高额利息压垮,因无力归还巨额借款被判刑。
身边的事儿
40多岁的黄某在亲友邻居的眼中是一个颇为有钱的女包工头,她在其姐夫承揽的某小区中承包了部分工程,挣了一些钱。也正因如此,当黄某以工程用钱为由向他人借钱时,周围的亲友邻居都很“慷慨”。按黄某所说的,把钱放在银行利息寥寥无几,并且物价日益增长,在银行存钱并不划算,而把钱放在她那里,可以获得2%的月息,也就是1万元一个月就可以得到200元的利息。这要远远高出银行利息,而且她接手的有工程,放在她那里很安全。就这样,在黄某的一番宣传鼓动下,她轻而易举地借到近千万元。
然而,每月支出的利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加上在工程上用了一部分钱,慢慢地,黄某就开始入不敷出。为了补上窟窿,黄某只好再借钱支付到期的本金与利息,在后期借不来钱的时候,黄某甚至对出借人开出了月息5分、7分直至3角的高息。但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使得黄某借款的窟窿越来越大。因后期黄某无力归还借款与利息,最终借钱给黄某的人纷纷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截至2014年10月案发,黄某共非法吸收存款1402.5万元,支付存款人本金及利息264.8万元。
结果
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达1402.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