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力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把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建设,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积极推行“订单式”培养,探索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模式。建成一大批体现岗位技能要求、促进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的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和特色教材。
6.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完善毕业生就业制度,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完善省、市、学校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加速实现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化,积极推进毕业生就业市场与各类人才市场的联网贯通。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促进毕业生就业多元化。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率公布制度和就业状况监控制度,把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纳入学校评估体系,与学校发展规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等挂钩。
7.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发挥中原文化厚重的优势,着重推进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8.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学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工作规范,完善相应的评价考核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强化对实验实训、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等关键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定期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吸收用人单位参与教学质量评价。继续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逐步完善以学校为核心、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二)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经费筹措机制
1.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其它多渠道为辅的经费筹措机制。逐步增加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投入,制定高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到“十一五”末,保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生均预算内拨款达到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经费标准。地方财政按照项目学校隶属关系,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师资培养等进行经费支持,对获得中央财政专项建设资金支持的项目,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积极稳妥地利用国内、国外贷款,防范信贷风险。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办学、捐资助学,并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高等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
2.建立健全家庭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家庭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面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的“奖、贷、助、补、减”资助政策体系。建立政府助学奖学金制度,重点支持品学兼优的家庭贫困学生;完善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使之逐步成为资助家庭贫困学生的主渠道;建立以生产实习为核心的家庭贫困学生助学制度,通过顶岗实习和半工半读制度,使家庭贫困学生获取一定的报酬,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建立学费减免制度,每年从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对家庭贫困学生减免学费。
3.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高等职业院校的各项收入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增强教育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不规范的收费行为,学校的收费等预算外收入要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单位的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估和监测公告制度。
(三)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办学活力
1.积极推动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投资办学,引导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国有民办、股份制等多种办学体制的健康有序发展。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
2.大力发展民办高等职业教育。把发展民办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新的生长点,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时,认真落实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在土地征用、校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毕业生待遇等方面的政策,确保对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等对待、一视同仁。依法加强对民办高等职业院校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促进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提高竞争能力和发展水平。
3.组建高等职业教育集团。积极探索发展高等教育的新模式,以高等职业院校为龙头,促进校企之间、校际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组建不同特色的区域性、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强化产学研合作机制,以人才培养、职业培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为纽带,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为原则,以协作、参股、转让、托管、租赁等为合作形式,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提升职业教育综合实力,打造河南职业教育知名品牌,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4.推进“双证书”制度建设。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双证书”制度,使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的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提高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到2010年,高等职业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学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顺利就业提供方便。
5.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高等职业院校要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合理流动的制度。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将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6.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积极推动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走向国际市场。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加强外向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做好中介服务工作,努力开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境)外就业市场。
(四)以贡献求发展,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高职院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发挥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功能,构建并完善相应的教育培训体系。主动面向企业、行业和社会开展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在职培训,在职职工、转岗职工的知识更新和技能提高培训,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性人才,大面积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大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务工适应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农民脱贫致富。
2.提高科技服务能力。高等职业院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加强产学研结合,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高职院校为地区、行业开展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的重要作用。在若干领域中形成较强的技术优势,成为区域性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中心,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创新型河南做出更大贡献。
(五)加强领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切实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水平。
2.完善就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技术技能岗位就业准入制度,逐步扩大就业准入岗位的范围。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顺利就业。
3.建立科学的督导机制。要把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工作定期巡视检查制度,把高等职业教育督导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评估检查。
4.营造发展的良好环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河南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建立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高技能人才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树立高等职业教育的良好形象,提高全社会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