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权利教育是小学生自杀元凶

2011年11月21日06:22      河南商报             _COUNT_人评论

  10月24日,安徽一小学两名女生在教室内服毒自杀,并留遗言称“怪数学老师”,之后被送医抢救。事后孩子们表示,她们喝药的直接导火线是数学老师多次催要补课费,让自己觉得很没面子。一些家长则直指数学老师开设辅导班借机敛财,并在班里搞歧视。按说,无论是乱收费还是歧视,都不是不可解决的难题,即使限于个人能力,这些孩子自己无法解决和面对,她们还可以求助于家长,甚至求助于警察等外力。那么,为什么在事情发生之后,她们没有向其他人求助,而是径直采取自杀这样一种最不应该采取的手段呢?

  在我们的小学教育中,估计很少有老师会告诉学生:乱收费是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老师对学生的歧视和体罚也是不对的。而学校教育多在有意无意地向学生暗示或明示:学校和老师所说的话就是“圣旨”,是不容置疑和必须遵守的;老师永远是为学生好的,因为是为你好,所以不容置疑。这样的结果必然是面对来自学校和老师的伤害时,孩子们既想不通有何不妥,也不会去主动寻求解决之道,结果只能是越想越觉得现状无法改变,最终采取自杀等悲剧性手段解决问题。

  所以,要对孩子进行权利意识教育,培养他们敢于与一切不正当的行为作斗争,敢于同来自学校和老师的不正当行为作斗争。只有如此,学生被乱收费、歧视和体罚逼得自杀的情形才有可能彻底绝迹。而在孩子们长大之后,才会有自觉维护公平、正义的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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