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名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内部小司法考试通知,请勿对外声张!》的帖子走红网络。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教育处称,网上流传的通知“纯属虚构”。
网络惊现神秘“内部司考通知”
网帖披露的《2011年单独组织在职法律职业人员统一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司法部决定2011年继续单独组织在职法律职业人员统一司法考试试点,并扩大在职考试试点地区的实施范围。”
报名条件是“2007年底以前从事检察业务工作,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大专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
“通知”附件为一份“四川试点地区名单”,这份名单包括134个县(区),占四川181个县区的74%。“在西部地区扩大试点,体现了对西部地区政法干警的关心爱护,要严格在内部运作,不要对外宣传张扬。”
律师证实“小司考”早已存在
网帖披露的“小司考”是否存在?9月17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分所执业律师孟子君,就在其微博上谈到“公检法人员内部司法考试”问题,认为“损害了司法考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并称:“为解决边疆边远地区法院、检察院审判员和检察官人员不足问题,法院、检察和公安人员内部司法考试的实施,已过去3个年头。”
检察院否认“内部通知”
15日,记者根据“通知”提供的电话号码,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处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她连用三个“没得这回事”对记者进行回应,她称网上流传的“通知”“里面头子(抬头)也没得,编号也没得,哪有这回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