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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卧龙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A-A+2017年4月14日16:51新浪河南·南阳评论

  关于卧龙区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工作的情况说明

  日前,有网友反映卧龙区城管局停车管理中心划定停车泊位,从社会招募残疾人向停放车辆强制收费的问题,卧龙区城管局高度重视,立即着手调查,现针对网友关切特作出说明:

  一、设立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目的

  近年来南阳城区机动车数量猛增。来自我市交警部门的统计显示,截止2016年底,我市中心城区小型轿车保有量已达25万辆,停车难问题日益严重。为有效解决城市道路临时停车问题,提高中心城区停车泊位流转率,切实解决市民生活出行“停车难、行路难”问题。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办法》(宛政【2013】51号)、南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实行属地化管理意见》(宛城管委【2015】1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卧龙区自2016年启动了中心城区道路人行道临时停车管理工作,由卧龙区城管局牵头实施,设立公共停车泊位,增加停车位供给量,解决城区道路车辆停放矛盾。

  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管理办法及收支去向

  按照临时停车泊位实行社会化运作的要求,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由中标单位对规划的人行道公共资源区域进行停车秩序的经营管理,经营权的出让收入作为非税收入,由中标经营单位直接缴入区财政专户,用于临时停车泊位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三、临时停车泊位的收费依据

  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属于政府公共资源,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车辆临时停放看管服务收费有关文件的通知》(宛价【2014】68号)实行全市统一定价。由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向临时停车泊位停车人按标准收取停车费,管理人员向停车人开具收费凭证。

  四、网友反映临时停车泊位经营方聘用残疾人强制收费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部分区域经营单位在管理期间因车辆违规停放确与沿街单位发生纠纷,该纠纷已由公安机关处理,不存在“残疾人收费队强制收费”现象。

  下一步,卧龙区城管局将加大对中标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经营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文明服务的意识,严格要求中标经营单位按照“统一公示牌、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统一人员服装、统一监督电话”的标准规范经营服务,希望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对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停管中心监督电话:61597806

卧龙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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