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马志全 张宇)公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儿媳妇帮助管理,投资生意难见效益,资金链断裂后关门停业。日前,西峡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对李某、王某审查起诉。
现年50岁的李某于2009年任西峡县冕昊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2010年至2015年,李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西峡县冕昊种植专业合作社、西峡县农村资金互助联合社的名义,通过广告宣传、承诺还本付息的方式,非法向社会公众汪某等1000余人吸收资金,用于投资猕猴桃基地、矿山、购车等。李某的儿媳妇王某受李某指派,分管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负责吸收资金的收支、账目核对及工资发放。由于李某投资的主要项目短时间内很难见到大的收益,吸收的资金又需要支付高息,随着储户资金的不断回收,他挖东墙补西墙。资金链断裂后,该合作社关门停业。
2015年2月3日,受害群众陆续到公安机关报案,外逃的李某、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闻讯后提前介入此案。经过司法会计鉴定,截至案发,西峡县冕昊种植专业合作社共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达2.2亿余元,退还部分社会公众存款并支付利息后,还欠存款本金达0.83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