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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检察院: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措施

A-A+2016年8月29日08:17南阳日报评论

  本报讯(通讯员李丰翠)近日,镇平县检察院立足检察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对如何提高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水平进行了有益探索,强化了多项新机制,确保在准确打击犯罪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作用。

  据悉,该院为正确行使不捕权,要求未检部门办案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面做到见面和考察机制。即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近亲属见面,与犯罪嫌疑人见面,与被害人或者被害方近亲属见面,主要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表现,听取嫌疑人有罪的供述和无罪的辩解以及了解被害人是否谅解或者愿意和解。在见面后,对变更强制措施的可靠性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采取的强制措施的种类是否适当,并对保证人的条件和保证金的数额进行审查,看能否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同时,该院要求未检部门办案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特殊司法保护。即在实践中必须仔细核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户籍资料;必须调查清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无帮教条件;必须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必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提讯教育;必须跟踪案件进程,向公安机关宣传“慎捕”执法思想。要求通过上述方法和措施,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截至目前,该院对受理的20件23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已不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11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来源:南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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