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宋德明 赵钊)“今天公诉人出庭过程中,仪态端庄沉稳,用语规范流畅,吐字清晰,声音洪亮,但存在的不足我不能不讲……”近日,社旗县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之后,参与跟庭评议的省人大代表单森林向本次出庭公诉的检察官作出带着“辣味”的反馈。
近日,社旗县检察院出庭公诉一件敲诈勒索犯罪案。据该院检察长薛万庆介绍,像这样的重大疑难案件开庭时,该院都以随机抽选的方式请5至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跟庭监督,认真听取控辩双方及被告人的意见,并在庭审后结合自己对案件的认识,对公诉人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指控、起诉书制作、普通话运用、公诉意见、答辩及仪表仪态等进行“差评”,指出存在的不足。通过“差评”,促使公诉人感受到社会监督的压力,形成规范、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通过“差评”促使公诉机关严格落实诉前、诉中、诉后、庭前局务会讨论制度,帮助办案人开阔思路,增强信心,丰富答辩观点,排除一切合理怀疑。通过确保罪名定性确切、办案程序规范、检察建议引导到位、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到位、在查清事实和证据充分基础上、公诉意见书、举证、质证、答辩提纲准备到位,确保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
来源:南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