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邓州市人民武装部部长魏兵、政委姚瑞峰一行来到邓州市人民法院走访,对该院妥善处理12起涉军产租赁合同纠纷、有力维护部队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为落实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邓州市人民武装部必须全面停止部队空余房地产租赁活动,该部决定:自2016年4月6日起,所属该人民武装部家属院临街门面房终止一切租赁,收归封存。各租户于2016年5月30日前将门面房全面腾空。通知下发后,虽经邓州市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多次解释和说明,部分承租商户对政策突然变更仍然从心理上无法接受,不愿意腾出所租赁的房屋。2016年11月17日,邓州市人民武装部将商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解决。
因案件涉及商户多,各家情况不一,处理好坏直接影响到当地的军队建设工作和社会稳定。邓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知悉后,要求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判庭会同相关业务部门谨慎处理案件,另挑选3名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比较丰富的法官参与案件调处工作。维军法庭立即启动“维军绿色通道”,当天即向全体商户送达了诉前调解通知书。调解当日,法官们向他们耐心讲解相应的法律规定,释法析理,晓以利害,积极引导商户理性对待诉讼,妥善处理纠纷。同时,法官们向商户宣讲军民鱼水情深的道理,告知他们,支持国防建设是每位公民应尽之责任。在该市人民武装部的配合下,经过法官们耐心细致的宣传与解释,5家商户同意支持部队工作,搬出所租赁的房屋。另有7家商户在法官调解下,与人民武装部终于达成一致协议并予以司法确认:人民武装部按照协议保障商户的财产权利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商户按照协议规定的日期腾出房屋,交付人民武装部。
2016年11月29日,随着12家商户主动履行调解协议,腾出房屋,邓州市人民武装部将房屋封存,邓州市人民法院调处的12起涉军产租赁合同纠纷圆满结案,案结事了,以司法形式有效地开展拥军维权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军民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
长期以来,邓州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军案件工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司法拥军的新方法和新思路,在涉军案件上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原则,发挥审判工作职能,扎实开展一系列涉军维权工作,积极化解涉军矛盾纠纷,运用审判职能维护人民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杜明 文鹏 朱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