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周勤 吴红军)日前,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一天内带回被执行人3人,执结标的额30余万元。 官庄镇某中学副校长王某此前为李某在信用社贷款24万元担保。借款到期后,李某未按期还款,法院判决王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王某非但不还款,还四处上访,称法院侵犯其名誉权。当日,王某被执行干警带回法院后,看着司法拘留手续,迫于法律威慑,王某联系他人,将欠款及利息打入法院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你再不还钱,法院就要依法拘留你,然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以拒执罪名起诉你,为了1万块钱,真不值当。”2010年,李某办养殖场时向王某借了1万元,但却迟迟不还。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仍然拒不执行。得知李某今年回乡办了养殖场,执行干警在确认信息属实后,直接在养殖场找到了李某本人。通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李某当即承诺马上还钱。
2011年,吕某在信用社贷款17万元,逾期未还。2013年,在法院干警的主持下,吕某与信用社达成调解协议,但吕某一直未履行。行动当日,执行干警赶到宛城区冉南村吕某家,警告吕某若再不履行协议,将对其进行强制拘留。吕某当即让家人还款2万元,并写下保证书,保证在12月25日前履行完毕。
截至目前,该法院在百日执行风暴中共执结案件221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12人,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9件,拒执判决2件2人,执行标的额2800余万元,有效地震慑了“老赖”。(来源:南都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