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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盛湾法庭负责人万华锋谈法庭上的“沟通”

A-A+2016年12月23日08:34南阳 晚报评论

  万华锋

  前不久,我审理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案件并不复杂,但通过庭审上的“质证”,让我感慨颇多。

  张某与王某是对门邻居,两人都是女性,心思细腻敏感,对对方有什么意见也只是埋在心里,从未开诚布公地交谈过。这次两人之所以闹上法庭,起因于7月2日早上,王某在门口听到张某在自家院子里骂自己的孙子,当下按捺不住冲进张某家院子与其对骂,接着厮打起来,最后双双受了轻微伤。为了赔偿,双方都到法院来起诉。

  在走访中,我了解到两人日常关系尚可,之前也没有发生过什么纠纷,仅仅是怀疑对方在背后说自己坏话,缺乏必要的沟通,导致误会升级。

  邻里纠纷以和为贵。这是一名基层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遵循的基本原则。为此,我将重点放在了耐心倾听双方心声,注重及时引导化解上。

  通过她们的对话,我发现双方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因缺乏必要的沟通产生误解造成的。”你们都是有一定知识的文化人,应该懂得邻居之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有事互相帮个忙,没事一起聊聊天,有误会了开诚布公地谈一谈,不比互不理睬好得多?我适时进行了调解。

  在经过一番劝说后,双方的态度趋于平静。我又及时向双方阐述了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明确了法庭的态度。很快,两人都当庭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各自做出了让步。看着双方由来时的气冲冲、争吵不休到走时的互相谦让,我会心一笑。

  (作者系淅川县法院盛湾法庭负责人)

  来源:南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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