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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一惯偷36年“七进宫”再次被捕仍不悔改

A-A+2017年3月10日15:42南都晨报评论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李葭 实习生 李玉雅男 通讯员 艾旭)36年被判刑7次,而每次出狱后,他都重操旧业。日前,南召县公安局抓获惯犯汪某,被捕时他依然不悔改:“你们要是逮不到我,我还继续偷。”

  早在1981年,汪某将同村张某的山羊偷走,随后又将村大队的一辆自行车偷走。同年年底,汪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出狱后,汪某于1987年、1993年、2000年、2003年、2009年、2013年多次因盗窃罪在许昌、南阳、洛阳等地入狱。

  2016年12月24日,汪某出狱后重操旧业,游走于南召县各个乡镇,趁住户家没有人在,翻墙入室,盗窃现金、手机、手饰等贵重物品。2016年年底至2017年2月,汪某在南召县南河店镇、白土岗镇、板山坪镇等地作案15起,偷盗手机、现金等财物价值5万余元。这一系列案件,引起南召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打击侵财专业队的注意。

  经过现场勘查、案情分析,当地的老民警立即想起了惯犯汪某,且上述案件的作案时间与汪某出狱时间吻合。2月22日,民警通过摸排、研判、分析,在县城一宾馆里将汪某抓获。

  面对民警的审讯,汪某如实供述了盗窃罪行,并强词夺理道:“除了偷盗,我什么都不会,你们要是抓不到我,我还会继续偷。”3月8日,汪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南召县公安局依法提请逮捕,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南都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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