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李葭 通讯员 王磊 张长海)“网上立案,真是方便!”3月8日,拿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陈某感慨万千。
陈某是郑州市金水区居民。2016年5月,家住淅川县的张某因工程缺少资金,分两次向陈某借款16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同年12月7日,陈某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网的“网上立案”窗口注册后,向被告张某所在地的淅川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有关手续。
淅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从网上收到起诉材料后,即时进行立案审查,并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推送至香花法庭,向当事人送达。
同年12月12日,陈某接到承办法官的通知,初步商定了开庭时间。
2017年2月27日,法庭采用简易程序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并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张某偿还原告陈某16万元。
据淅川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金淅琴介绍,2016年11月2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网上立案服务。此案系淅川县人民法院依托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受理的首起异地立案案件。这种网上预约立案的方式,不仅减轻了当事人往来奔波的负担,也有利于审判法官快速了解纠纷内容,最大程度方便当事人。(南都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