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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掀起交通违法“执行风暴”法院强制执行

A-A+2017年3月15日08:32南阳 晚报评论

  我市掀起交通违法“执行风暴”

  目前,已有19名交通违法者被法院强制执行

现场催缴多次交通违法现场催缴多次交通违法
     个人非现场违法未处理未交款
     单位非现场违法未处理未交款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 全媒体记者 王 勇 通讯员 朱付新 张晓东

  昨天,记者从我市交管支队获悉,我市从1月16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目前,已有19名交通违法者被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风暴”越刮越猛, 19人被强制执行

  交通违法行为不及时接受处理或者不处理,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又影响了执法权威性,一次违法就是一起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存在数百次交通违法的车辆,安全隐患非常大。为提高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河南省公安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高院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交通违法罚款案件的通知》,从1月16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的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

  我市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全市双创交通秩序整治的工作要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一场交通违法“执行风暴”席卷全市。截至目前,全市共下发催告书2350份、申请强制执行受理(立案)1062起,法院裁定690起,强制执行19起,已有1121人在收到催告书后主动缴纳了罚款。交通违法新增数量较以前明显下降,新增违法及时处理率明显提高。

  下一步缉查重点 多次交通违法者

  全市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思维、转变执法管理方式,推动违法强制执行工作向纵深发展;对存在多次交通违法没处理的车辆,公安部门会将其录入全省缉查布控系统对其重点缉查。

  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在收到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15日内接受处理;对已经作出罚款决定的,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对采取扣留的机动车,发现有未处理违法行为的,在扣留期间,要求当事人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逾期不缴纳罚款,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对多次逾期未处理违法车辆,通过新闻媒体等曝光,并抄告所在单位。对已经作出罚款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调查处理违法行为过程中,已扣留车辆的,可依法拍卖抵缴罚款。各级人民法院将严厉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对公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交通违法案,法院将快立快审,对符合条件的,将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到执行部门进行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执行裁定的,将其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的运用,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在担任公职、晋职晋升、入党等领域进行限制,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你关心的问题 听听民警咋说

  问:车给别人开了,为啥我还要承担罚款?

  答:根据《公安部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不能确定违法发生时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予以处罚,如能够通过监控记录确定相关驾驶人,罚款由确定的驾驶人承担。民警提醒,市民买卖车辆后应尽快办理转移登记业务,避免因车辆转手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陷入纠纷。

  问:车辆都快报废了,交通违法不处理了行不行?

  答:交通违法罚款多少和车辆目前市场价值无关,不能因为机动车目前濒临报废、已报废、已停止上道路行驶或是车辆价值较小而交通违法罚款较多等理由,拒绝处理车辆交通违法,对不接受处理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如何知道自己是否交通违法未处理?

  答:查询交通违法的方式有很多种,可以通过南阳交警官方微信中的“违法查询”栏目可以查询,也可以通过“河南警民通”客户端查询、支付宝等多种方式可以实时查询自己的车辆是否有违法行为,一旦有交通违法行为,请尽快处理。

  看看这些案例 这次执法是动真格了

  接到通知后,微信缴罚款

  去年5月10日,家住吉林省的李某,驾驶牌号为陕QA62U3的轿车行至淅川县灌河路,因车没购买交强险,被淅川大队民警处理罚款500元,因路途遥远迟迟没有缴纳罚款。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开始后,淅川大队给李某下发了催告书,并拨打电话。李某接到电话后,当天与交警联系,随即转账罚款本金连同滞纳金1000元。

  缉查显神威,查处违法车

  3月2日,镇平交警大队遮山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值班室发出报警,一辆轿车多次违法未处理,正沿312国道驶来。民警立即拦截,当该车行至遮山交通执法服务站时,被交警查获,经查该车有23次违法未处理。交警对该车进行扣留,司机陈某承认其违法行为都是自己驾车所为,因平时忙没有顾上处理。后陈某将违法行为全部处理完毕,经执法服务站民警确认该车所有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后将车辆放行。

  法院裁定后,主动缴罚款

  陈某持有A2驾驶证,去年5月24日,他驾驶大型汽车在沪霍312国道-999公里实施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等装置不符国家标准,被唐河县交警当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并处100元罚款。陈某在法定期限内未予履行,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经向唐河县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今年1月11日下发裁定书后,陈某于2月21日履行缴纳罚款。

  来源:南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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