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东西被发现后他摘掉帽子围巾,并脱掉外衣
看,这个小偷上演“变形计”
相比较脱衣服的速度,他偷东西更快,几秒钟就偷部手机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 全媒体记者王 勇 通讯员贾耀河
戴着帽子和口罩,围着围巾,在不到15分钟的时间里作案3次,几秒钟就偷部手机,你以为这个窃贼的“表演”就这些了,实际上更精彩的“表演”还在后面。偷盗行为被发现后,他摘掉帽子、围巾,跑到一个建筑工地佯装工人。面对警察的询问,他又说手机是朋友偷的,他愿意为朋友赔付2500元钱。梅溪派出所的警察哪能吃他这一套,现在这个小偷周某已被刑事拘留了。
3月7日下午3时许,梅溪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说有人偷手机,当赶到城区车站路和中州路交叉口南100米左右某建筑工地门口时,看到一个青年女子拉住一个中年男子的胳膊,行为异常。民警仔细询问后,这个女青年说,中年男子偷了自己的手机,被发现后,他说愿意赔付2500元补偿私了。
民警立即在四周进行搜索,在附近工地起获黑色帽子、格子围巾和一部手机。在派出所,民警了解到这名中年男子姓周,现年41岁,曾因盗窃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今年1月份才从监狱释放。
警方调取了案发现场周围的监控视频,并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发现周某在当日下午3时许,头戴帽子和口罩,围格子围巾,穿淡黄色外衣及白底深色运动鞋,在车站路和中州路交叉口附近伺机寻找作案目标。从下午2时46分至3时,在不到15分的时间内,周某先后3次作案,每次作案时间仅几秒钟。2时59分,他盗取女青年的手机被发觉后,迅速将盗窃的手机扔进三轮车内,并飞速逃进路边一建筑工地的保安室,佯装建筑工人,并摘掉帽子、围巾,脱掉上衣。当受害人追来,眼看无处可逃时,周某谎称是自己朋友偷的手机,他愿意代朋友赔付2500元。可是他这精彩的“表演”在民警面前根本无效, 目前,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南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