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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检察院确保群众舌尖安全

A-A+2017年3月21日08:25南阳日报评论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李云平 通讯员 王远 李宁)近日,因涉嫌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泡打粉的张某被宛城区检察院审查完毕并提起公诉,郑某、胡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盐也被该院审查。

  据悉,该院联合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选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易发、高发领域和环节进行管控、预防,多措并举,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两法”衔接,集中整治监督。该院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通过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两法”衔接平台,完善规范食品领域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制度,全面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并深入生产车间、超市、便利店等一线实地开展重点问题集中整治监督活动,从而有效遏制该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完善重大疑难案件报备机制。该院依法对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监督,完善重大疑难案件协商协查、联查联动、情况通报、执法监督等机制,要求行政机关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3日内向检察机关送达《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决定书》和案情摘要,进行报备,并运用检察建议针对行业监管漏洞进行整改完善,从而促进依法行政,完善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集中开展食品安全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活动。该院对生产经营者发放警示手册,开展自律教育活动,提高诚信经营意识,合法经营。以乡镇、社区为基地开展危害食药安全犯罪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鼓励群众举报食药市场的各种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识别预防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发生,形成“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预防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浓厚氛围。还通过设立有奖热线电话、举报电话和官方微博等方式,接受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此举广泛调动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切实保障了食品安全,降低食品安全犯罪率。(来源:南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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