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方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方城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乔国和同志全票当选为方城县人民法院院长。同日下午,方城县法院工作报告在大会表决中全票通过。
近五年来,方城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共受理各类案件24750件,审(执)结23716件,结案率83.65%。与上一个五年相比,收、结案数分别上升21.1%和20.4%。其中2016年受理各类案件9741件,同比上升8.61%,案件数量位居全市第三。五年来,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共荣获1项国家级荣誉,6项省级荣誉,26个集体和67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其中,行政庭被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先进单位,杨楼法庭荣获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南阳市第二届十佳法庭”称号。杨楼法庭党建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省高院把党支部建在法庭的“杨楼经验”在全省推广。执行工作获得全省“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多项工作受到上级法院和县委的肯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称赞。
方城县法院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十六字方针”,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强化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注重坚持正确方向为第一根本,坚持服务大局为第一责任,坚持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坚持司法公信为第一目标,坚持队伍建设为第一大计,坚持司法改革为第一热点。面对新常态、新形势、新任务,方城县法院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富强和谐美丽方城、决战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生俊东 郭勇 程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