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早上还没亮,躺在床上的老赖张某某就被急速的敲门声吵醒,没一会开门的媳妇急急忙忙的跑回屋内让张某某立刻躲起来,因为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已经到家门口了。张某某吓得连衣服都没穿完就爬起来躲进自家后院的厕所里。虽然张某某的家人向执行干警们谎称张某某没有在家,但很快张某某就被从厕所里揪了出来,并被带回新野法院执行局。
原来老赖张某某2016年7月2日下午5点左右驾驶一辆无照摩托车撞倒了一个8岁的男孩,后经法院判决张某某应当依法向男孩赔偿1万5千多元。但张某某除了最初将男孩送往医院时垫付的1000元外,再也没有支付过一分钱。受害人家属无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接到新野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的张某某仍然置若罔闻,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还跟执行局的干警们玩起了“躲猫猫”。于是,新野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经过前期侦查,确定张某某在家后,于22日凌晨将其在家抓获。
心理受到极大震撼的老赖张某某于当日下午就让家人将执行款支付给了受害人一家。除去判决书确定的1万7千余元外,张某某还因延迟履行法定义务,加付了延迟期间的利息和强制执行费,最终共支付了近2万元。本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案件,却由于张某某的不诚信行为,给受害人家属造成了二次伤害,同时也让张某某自己及其家人承受了额外的损失。新野法院为了严厉打击这些不诚信行文,已将2017年定为“执行工作年”,全面加大执行力度,不仅对今年以来新接收的执行案件加速执行,对往年已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再次进入执行程序,力争在2017年年底基本解决“执行难”。(侯祎斌 田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