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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法院巡回添“利器”防暴警车改装巡回审判车

A-A+2017年3月24日11:08南阳 晚报评论

   南阳晚报记者 王 勇 摄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王 勇)

  巡回审判车“首秀”

  3月20日上午,在丹江口水库宋岗码头淅川法院正在巡回审判,现场一辆巡回审判车吸引了不少人的眼光。车侧顶部LED屏上“淅川县法院巡回法庭”几个大字,车窗上悬挂的国徽,让这个简易的法庭多了几分肃穆,而车前配套的桌椅,车两旁的音响,又让这个法庭多了几分高大上。

  “今天的开庭是巡回审判车的‘首秀’。”谈及这辆巡回审判车,正在现场的淅川法院宣传科长张长海的言语中多了几分喜悦。以前布置巡回法庭,按张长海的话说,少不了锤子、铁丝、胶布、钉子和口舌,前四样东西都是固定悬挂横幅用的,因为没有配套的桌椅和音响,每次都要想办法四处去借,这可是费了不少口舌。因此要布置好这种简易的巡回法庭,费事还浪费时间,这让后面的开庭也变得很紧张。今年初,淅川法院为了加大巡回开庭力度,投入6万余元对原有的一辆防暴警车进行改装,购置了国徽、电子屏幕、折叠桌椅等专用巡回开庭的设备。针对旁听人员多,听不清声音影响庭审效果问题,这次不仅购置了近万元的高品质音响,还配置了6个15米长的有线话筒。现在有了这辆车,布置起巡回法庭那可是随时随地分分钟的事。

  有了这辆既方便又高大上的巡回审判车,那巡回开庭岂不是很容易。错,淅川法院反而对要巡回审判的每个案例“横挑鼻子竖挑眼”起来,案例要有代表性,一句话要接地气,因为这些案子就发生在百姓的身边,他们不仅容易理解,更容易接受。

  在这个标准下,才有了“3·15”前,在淅川县滔河乡为被热水器烫伤的七旬老人维权的现场开庭,也才有了水库边审理非法捕鱼案,让人明白了“禁渔期里非法捕鱼要负刑责”的道理。这两次开庭,记者都进行了现场采访,要说普法效果,按现在流行的一个词说,那叫“杠杠的”。

  “巡回开庭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淅川法院代院长王建军说,巡回开庭不仅进一步转变法院工作作风,把密切联系群众和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同时,这也回应了社会各界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共同期待,利用“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就地普法”的形式与百姓沟通民意,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服务一方”的办案效果。(来源:南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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