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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法院: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干警夜行百里拘老赖

A-A+2017年3月28日16:32新浪河南·南阳评论

  2016年1月21日,平顶山某贸易公司借南召县居民刘某现金691154元,由平顶山居民向某、邬某为其担保。之后,平顶山某贸易公司未如约归还借款本息,刘某提起民事诉讼。2016年8月23日,经南召县人民法院调解,原告刘某与被告平顶山某贸易公司和向某、邬某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约定三被告互负连带清偿责任,分四期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但约定日期届满后,三被告均未履行归还借款的义务。刘某无奈之下,于2016年11月17日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通知其履行债务,并发出限制消费令。然而被执行人向某、邬某仍未履行。近日,承办干警接到举报,立即组织八名干警,连夜驱车远赴平顶山市,从该市某饭店内酒桌旁,将正参加酒宴的两名被执行人带回南召法院,并于次日凌晨0点36分依法对他们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送入拘留所。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必须得到严格履行,被执行人不应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异地、距离等因素,都不会成为被执行人的保护层。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躲得再远也会被强制执行和依法制裁。(杜明 杨奇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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