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凌晨5点,卧龙区人民法院大院内警灯闪烁,执行法官、法警等30余人集结完毕,兵分三路奔赴市区及各乡镇,开展“亮剑老赖春季集中执行”行动。
途中,大雾弥漫。6.10分,执行一组干警首先到达石桥镇被执行人白某家中,敲开门将睡意未消的白某抓获。
1995年,下岗职工邹某在南阳市仲景路开办一个天冠啤酒批发部。白某于1998年2月6日、3月1日分两次在邹某处赊欠啤酒1300捆价值18980元,并出具欠条两份。后邹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白某诉至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00年8月7日,卧龙法院判决白某一次性付给原告货款18980元。
判决生效后,白某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白某觉得,为了不到两万元钱,邹某将自己诉到法院太不讲情分、太损面子,越是这样越不顺顺当当的给你。无奈,邹某向卧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查,白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后,白某外出打工一直下落不明。2016年开始,白某因患病往返于打工地和南阳之间治疗。2017年3月,邹某发现白某已回南阳的行踪。在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顺利将白某“请” 到法院。
执行干警与白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并向其详细讲解了《民事诉讼法》和《刑法》相关法条的规定,阐明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告知其不还款面临的不仅是拘留、罚款问题,还有可能受到刑事追究。白某茅塞顿开,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向法院出具了《悔过书》,愿意一次性支付邹某33000元,其中包含货款18980元,诉讼费770元及迟延履行金13250元。并恳求得到申请人的谅解,请求法院对其不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邹某考虑到白某目前的身体和家庭状况,谅解了白某。
“追了19年的货款终于回来啦,真是凌晨出击早,打击老赖好!谢谢起早贪黑的执行法官们!”下午4点,当申请执行人邹某收到33000元案件款,心中的无奈、失望、沮丧一扫而过,笑逐颜开!
本次集中行动,卧龙法院共拘传12名被执行人,其中,执结案件6件,对6名仍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同时,将对涉嫌构成拒执罪的部分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卧龙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加强装备保障,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的干警充实到执行一线,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确保完成向省高院签订的“2017年底基本解决执行难”军令状和“十月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要求。(房松玉 丁清凌 王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