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召法院召开会议,对审判部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何助力执行工作,做了具体规范。
近年来,各级法院较多强调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分离,使部分干警忽视了审判权与执行权之间的实质联系。事实上,审判权与执行权存在着极密切和复杂的内部联系,二者的共同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所以审判权与执行权,一方面应保持距离以相互制衡,另一方面,还必须相互沟通、相互辅助、相互促进。为使干警认识提高,考虑更加全面,南召法院召开了这次会议。
会议明确,审判部门应切实以消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为目标,加大调解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
会议指出,“送达难”是“执行难”的一个主要原因。审判部门应在审理阶段做好送达地址确认工作,便于后续的执行。
会议指出,财产查控困难也是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的一大阻碍。审判部门应在审理阶段做好财产调查工作,鼓励当事人用足用好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后续的执行。
会议要求,审判部门应做好向当事人的普法释法工作,如实提醒当事人诉讼风险,防止当事人存在过高预期,导致在执行中发生沟通误解。
南召法院的这次会议,大力促进了审判部门与执行部门的相互理解和配合,为最终取得执行攻坚战的胜利提供了有力支持。(杜明 杨奇 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