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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担保拒不承担责任 南阳“老赖”公司被查封

A-A+2017年4月7日08:21南都晨报评论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常照军 惠子强)替人担保惹下官司,竟以他人名义开公司逃避法院执行。近日,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根据被拘留的“老赖”吴某的交代,查封了其以他人名义开办的公司100余万元财产。

  2014年10月10日,马某及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张某借款1000万元,王某、贺某、吴某等自愿为借款提供连带保证,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借款到期后,马某及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仅归还部分借款本金,仍欠下借款本金580万元。张某多次催要,马某及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拒不归还。张某遂将马某、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告上法庭,请求判决马某及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给付借款580万元及利息,王某、贺某、吴某等承担连带责任。在案件审理中,卧龙区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张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承办案件的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可执行人避而不见,逃避执行。3月12日,经多方打探,案件承办法官成功将藏匿在社旗县的“老赖”吴某成功抓获,并从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查找到13张银行卡。经查证,这13张银行卡没有一张是以吴某名义开的卡。在执行局里,吴某坚称自己身无分文。当日,吴某被依法拘留15日。

  3月26日,在法律震慑下,吴某终于说出了真相,交代其在社旗县有一家服饰公司,是以他人名义开办的。执行人员立即赶往社旗县,将该公司的财产进行查封,经清点,财产价值100余万元。(来源:南都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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