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执行具有强制性,但不代表所有的案件都需要强制执行。优秀的执行法官,应该有着敏锐判断力,能直指问题主要矛盾,有针对性的给出解决办法,而执行措施的严厉或是温和,只是他的手段。
“你是个好人,你们都是好人……”4月10日下午,七十多岁的老两口,在南召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拉着余承品局长的手,不住道谢。
当事人向执行干警道谢,类似的场景经常在这里出现,他们在走近执行干警之后,都会被干警们的勤恳、执着感动。而这次的特殊在于,这感谢来自被执行人的祖父母。
2015年5月18日,南阳市皇路店镇的李某骑电动车不慎将同镇的张某撞伤,造成张某十级伤残。2016年6月6日,南召县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判令李某赔偿张某人民币56897元,并承担诉讼费、鉴定费1200元。
58000元对于普通人家来说,都可勉力承担,对于21岁的李某,却是难以承受的重负。李某自幼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他三岁多时,母亲与父亲离异后外出一去不返。之后不久,智力上略有缺陷的父亲也招赘到邻村。祖父母种两分薄地出产些粮食,养一头山羊挤出点羊奶,扎几把扫帚沿街出售,就这样,含辛茹苦把李某拉扯长大,供他学习读书。
李某撞伤张某时候,还差七天才满21岁,他刚刚毕业,读书上学欠下的账还没还完,工作也还没着落。面对突如其来的这笔新债务,年少的李某选择了逃避,他离开爷爷奶奶,到了外地。
张某拿到胜诉判决,却迟迟得不到赔偿款,2016年12月12日,无奈的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干警即到李某家中查访,然而既见不到李某本人,也询问不到李某去向,也查不到李某有何财产。本案执行工作几乎停滞。
2017年4月7日,执行局长余承品同志要求听取执行期限两个月内的案件,承办干警将本案做了细致汇报。次日,在南召法院开展“春晓突击战”抓捕“老赖”的中途,余局长带着承办干警冒雨再次来到李某家中。
刚进院子,余局长就看到这双年迈的老人正在雨地里挤羊奶,他就淋着雨站在一旁陪着老人拉起家常。渐渐的,老人由稍带对抗变成不好意思,赶紧放下手里的活,请两名干警到房间里说话。
一进房间,老人就开始诉苦。余局长不仅没有打断他,反而一边倾听,一边表示同情,任他把肚中苦水倒干净。
从老人的述说中,余局长感受到老人对孙子的心疼,也感受到老人对这件事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心酸。于是,他先从情感角度着手,一方面表示理解老人对李某的爱护,一方面将张某受伤后的情况也做一介绍。然后,又把法律融入到人情中给老人讲道理,讲明勇敢面对困难和遵纪守法对年轻人成长的重要性,再把列入失信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可能会给李某带来长远的不利后果,一一分析、告知老人。最后,老人承诺,会想法与李某联系,并于周一到南召法院协商解决。
周一上午,老两口如约来到执行局办公室。余局长热情接待两位老人,肯定了老人们守信重诺的品质。然后,余局长告诉了老两口一个消息,申请人张某愿意放弃部分赔偿款。
原来,周六当天,余局长离开李某家中后,即与申请人张某进行了联系,交谈中了解到张某家境尚好,主要是生气自己受了伤吃了苦,对方还拖欠赔偿款不理不问,所以才坚决要求强制执行。余局长把李某的实际情况向张某做了介绍,告知他如果坚持,法院肯定会强力执行,但是一个年轻人可能就这样被压倒了,询问他是否有让步余地。张某思索片刻后,决定放弃部分赔偿款。
老两口知道了前因后果,感动的热泪盈眶,不住口的感谢余局长。而余局长却不居功,只是向他们强调,应该记得张某的善意。老两口当场拿出李某汇来的钱款,又托亲戚送来一部分,把案件履行完毕。(杜明 杨奇 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