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河南|新闻|视频|城市|旅游|汽车|财经

|邮箱|注册

新浪河南

新浪河南> 南阳> 法治>正文

桐柏法院:非法经营驾校 被判罚金5千元

A-A+2017年4月13日16:29新浪河南·南阳评论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开办驾驶员培训学校,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4月12日,内乡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刘某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5年下半年以来,刘某在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非法招录30余名学员进行驾驶员培训,非法经营数额达6万余元。2016年9月19日,被告人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开办驾驶员培训学校,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被告人案发后能够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且系初犯、偶犯,可以从轻处罚。本院为了依法维护市场管理秩序不受侵犯,打击犯罪,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刘某罚金人民币5000元。(杜明 王静 屈熙尧)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 | 新浪河南简介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客户投诉 | 诚聘英才 | 网站律师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新浪网河南人民广播电台

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