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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法院:手持耙子来抗法 拘留罚款没商量

A-A+2017年4月18日15:27新浪河南·南阳评论

  在4月18日开展的“百日执行会战”专项活动中,出现了十分惊险的一幕,在郭朝群法官准备对刘某某采取强制措施的过程中,刘某的妻子同是本案被执行人的赵某某趁法官不备,手持耙子就向郭法官砸去,幸亏王法官眼疾手快,及时制止了赵某某的暴行,执行法官齐心协力将刘某某带回了镇平法院。

  2015年借款人在镇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曲屯信用社贷款150000元,刘某某夫妻为该笔贷款提供了担保。贷款到期后,由于借款人拒不偿还借款,借款人和刘某某夫妻一起被告到了镇平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镇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借款人于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借款150000元及利息,刘某某夫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借款人及担保人在判决生效后,仍然不履行偿还义务。

  镇平法院执行局郭朝群法官在收到此案后,及时向刘某某夫妻送达了执行手续,在送达手续的时候,赵某某就态度极其恶劣,辱骂法官,一再强调:“我们又没有使钱,凭什么让我们还”。郭法官耐心细致给刘某某夫妻讲解法律规定:“担保人负有连带清偿的责任,并限期刘某某夫妇报告财产”,赵某某将文书丢弃,不予理睬。在今天督促刘某夫妇履行的过程中,发现刘某某家中停着一辆小轿车,法官要求查看行驶证,在法官查看的过程中,赵某某就显得极其不耐烦。在执行法官强制带离刘某某的时候,赵某某的情绪就完全爆发了,一直辱骂法院和法官,一看不奏效,拿起耙子就攻击郭法官,幸亏同行法官眼疾手快,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经过大家的努力,刘某某被带上了警车,考虑到赵某某家中有2个一两岁的小孩,法官就对赵某某进行批评教育。来到法院后,刘某某丝毫没有还款的打算,一再声称:“我没有钱,拘留就拘留”,镇平法院怎能不让你“称心如意”,最后刘某某被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0元。

  在镇平法院执行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形形色色的老赖,有的玩“躲猫猫”,有的怀抱小孩,有的把老人做挡箭牌。在这里,镇平县人民法院郑重告诫老赖们“你们这些招数都没有用,镇平法院一定会穷尽措施,不惧任何艰难险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希望被执行人能够主动履行义务,否则等待你们的有可能会是冰冷的手铐,甚至是寒冷的铁窗。 (杜明 郭亚海  王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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