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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校车超载遭记者举报 危险驾驶被法院判刑

A-A+2017年4月18日17:42新浪河南·南阳评论

驾驶校车的幼儿园园长站在被告席驾驶超载校车的幼儿园园长站在被告席

  4月18日,社旗县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在赊店古镇山陕会馆前广场开庭,审理一起幼儿园校车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引起附近群众热议。

  庭上获悉,被告人赵某在社旗县晋庄镇某村开“小天使”幼儿园,社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9月22日17时许,赵某驾驶金杯牌小型普通客车送在其幼儿园上学的学生放学回家,行驶至该镇前曹村曹北路段时,因涉嫌超员被“现代消费导报”记者举报。经核查,该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客8人,实载36人。

  赵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6年9月22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9月25日被社旗县公安局变更为取保候审,经法院批准,2017年4月14日被社旗县公安局逮捕。

  社旗县人民检察院以社检公诉刑诉(2017)4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某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4月14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赵某在开庭审理中对此无异议,且有赵某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到案经过,录像光盘,三位证人的证言,赵某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其危险驾驶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赵某当庭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赵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闭庭后赵某表示,当天两位司机师傅都有事,放学时间学生家长都在催促把孩子们送回家,就一下送了30多名孩子,早知道触犯法律后果这么严重,我也不会这样,回去也不想再开幼儿园了,不如在家干点别的,要再开办幼儿园,我就按照规定逐级申报办个正规的,校车什么的都配备完善。

  眼下,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幼儿园普遍使用大型面包车载送学前幼儿,且一次承载大都超核较多,孩子是祖国的希望,是每一个家庭的未来,校车正规与否及是否超载,牵动着无数的家庭,本网也希望幼儿园能重视校车安全,不超载、不图快、不嫌麻烦,用正规校车运送学生,切实保证孩子们的安全;同时,相关部门及社会要及时监督、管理,共筑幼儿安全屏障。(杜明 赵晖 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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