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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乡社旗:男子无证醉驾被刑罚

A-A+2017年4月19日10:07新浪河南·南阳评论

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4月18日上午,酒乡社旗县城古城广场,法院公开审理危险驾驶系列案,法官们通过巡回审判中引入法庭教育的形式,不仅惩治了酒后驾车违法犯罪行为,还让群众“零距离”接受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宣传课。

  “我对不起家人,我深刻的认识到了醉驾的危害,在此保证以后再也不喝酒了,请求法庭能够对我宽大处理!”苑某痛心疾首的忏悔道。2017年1月19日14时35分许,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被告人苑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社旗县赊店镇赊店路自东向西行驶至社旗县医药大厦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社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苑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5.14mg/100ml。讲述着不同喝酒理由的苑某,当天却因和鲁某、李某触犯同样的危险驾驶罪名,被依法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除苑某被刑罚之外,本次系列案件集中庭审还对另外两起三人醉驾行为进行了法律惩戒。和以往不同,此次庭审是采用巡回审判“打包”审理危险驾驶系列案,庭审中法官一案一教育,这样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和公信力,更让围观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如果不是旁听本次庭审,真难以想象会有这么多的危险驾驶刑事案,也不知道会承担这么严重的法律后果,回家后我一定告诫我的家人、同事、朋友,要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一位青年人和附近的群众交流说。

  社旗法院刑庭庭长冯春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虽然我国刑法加大了对危险驾驶的打击力度,但五年来我们还是审理了189起危险驾驶案件,每个案件的背后都是一段悲伤的人生故事,希望通过此次巡回审判起到普法和警示教育作用,让群众更为直观的了解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杜明 弋宁 王新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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