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人在清点执行款
“法官你好,我们是来替我儿子还款的。”4月19日上午,被执行人杨某的父母来到内乡法院执行局,主动要求替其儿子杨某支付申请人5万元执行款。
据悉,被执行人杨某拒不履行内乡法院生效判决,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内乡法院对其行为依法予以司法制裁后,被执行人杨某仍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他人61485元的法律义务。内乡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引导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法院院长签发逮捕令,由该县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当公安机关到杨某家里抓捕时,被告人杨某外出进货没在家,其父母得知情况后,主动来到内乡法院和原告协商还款计划。经执行法官和刑庭法官共同释法明理,被告人杨某父母担心儿子牢狱之灾,在征得申请执行人谅解后,一次性支付5万元给刑事自诉人,即申请执行人,刑事自诉人撤回刑事自诉,被当庭裁定“准许,”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申请执行人王某握着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说:“我知道这案子执行难,但是法院还是穷尽办法,把案子执结了,太感谢你们了!”(杜明 王静 屈熙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