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当事人张某手持一面写着“执法迅速,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锦旗来到镇平法院,为镇平法院执行局及时高效处理案件表达感激之情。
2016年底,原告张某,被告杨某、李某因不当得利纠纷对簿公堂,镇平县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法判决李某返还张某5万元钱,但判决书下达后,直到2017年3月李某迟迟没有履行判决,无奈之下张某再次向镇平法院寻求帮助。
2017年3月27日,镇平县法院对张某的案件立案执行,执行干警付会杰接收到案件后当即对案件进行调查了解,4月5日向李某送达了执行手续。通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工作, 4月10日李某把5万元返还给张某,履行了法院的判决。从立案到结案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张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本案圆满解决。
张某说:“感谢镇平法院,感谢镇平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办案这么迅速,如果没有执行干警的帮助,我这个钱也不知道啥时候能收回来。”
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关键的一年,镇平法院执行干警们时刻保持箭在弦上的状态,随时做好出击准备,对已生效的法律判决要坚决执行到位,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让打赢官司的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合法权益,不打“法律白条”,进一步维护司法权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杜明 王崇 董宇)